( 1 ) 接 受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的委托 , 依据信息产业部发布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相关政策法规对委托单位进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能力评审。
( 2 )出具评审报告,提出资质等级的建议。
( 3 )熟悉和掌握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评审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掌握资质评审等级的基本标准、基本条件和基本程序。
( 4 )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实行岗位工作责任制,满足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评审工作要求,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
( 5 )组织对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进行考核、监督和对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进行培训、核查。 |